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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取消之舊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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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年度研究生組規則有大幅修改,其中在前兩屆之若干規定亦取消,請研究生組同學詳加閱讀新規則。
2006 APEC - IDEERS取消以下規定 :
若自備金屬類隔震消能材料,金屬厚度不得大於 1m m ,全部金屬材料總重不得大於 300g
隔震消能材料必須為均質材料,含有兩種以上材質者不予登錄。若需要採用複合材料,必須於現場組合。
所有隔震消能元件製作與組裝必須於競賽時完成,故不得攜帶與使用任何成品、半成品、零件與元件。
標準結構(包含底板與印記構架)種重 M
B
必須小於 3220 g (i.e. M
B
<= 3220 g ) 。若有超過,超出的部分將視為增加質量,計算於控制效率比中。
結構物內部若有任何元件、桿件(內牆、懸吊物、斜撐等等),也必須保留 五公分 淨空供內部通行。
測試時模型中有任何元件掉落,結構物立刻判定損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