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>居家抗震>地震保險>住宅地震保險內容 | ||||||
![]() |
||||||
參考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|
||||||
● 保險標的物 住宅建築物 (只保房屋,不保動產、裝潢及人身安全)。 ● 承保之危險事故 房屋因以下事故造成「全損」: 地震震動引起之火災、爆炸、山崩。 地震引起之地層下陷、滑動、開裂、決口。 地震引起之海嘯、海潮高漲、洪水。 ● 保險費 地震險採單一費率,自2009年4月1日起,一年期保費為新台幣1,350元 (購買「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」須另外加 計火災險保費)。 ●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以房屋重置成本為計算基礎,每一住宅建築物最高保額以新台幣120萬元為限;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住 宅建築物以新台幣18萬元為限。 |
||||||
|
||||||
● 擴大地震保險 |
|||||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