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構規則
注意事項:
本屆結構規則有部分變動,請務必詳細閱讀。
參賽模型的結構只要具備建築物的主要
結構構架
(也就是骨架) 即可。不須加上外牆或裡面的樓梯(請見圖A)。參賽小隊可以自由設計模型的形狀,不過必須依照以下規則:
模型必須至少有
4個平面樓層
,樓層是以紙張製作,支撐的方式可以自由設計。一個平頂可視為是一個樓層。木板底座可以當作是模型的一樓。
不計入一樓面積,其他所有樓層的面積總和必須介於
750和950平方公分
之間。除了木板底座之外,其他樓層面積不可超過
320平方公分
。樓層面積包括
柱子
所佔用的面積(
詳細圖示
)。每一樓層面積為最外圍柱所包絡面積,樓板結構有超出柱子的部分不計入該樓層面積,例如樑可以固定在柱子的外緣。比賽當天每一參賽隊伍需填寫模型
樓層面積計算書
,作為裁判審查模型之依據。
每一樓層『淨高』至少須為15公分,『淨高』即該樓層大樑頂部與其上樓層大樑底部之間的距離,所謂『大樑』是指與柱相連接之樑。樓板面必須貼紙,但是固定質量用的支架底部可以不用貼紙。其中鐵塊的固定座(請見承受載重規則)不算是樓層的一部份(
詳細圖示
)。
木板底座週邊的
22 mm
內必須淨空,以方便模型可以利用螺絲固定在
振動台
上(
詳細圖示
)。
在真正的建築物中,每一層樓都會有窗戶。因此在模型每一樓層的外圍,無論是樓層的底部或其下一樓層的頂部,必須留下一半的空間不能安置任何材料(請見圖A, B, C,並參考
詳細說明
)
在真正的建築物中,每一樓層的房間都必須有出入口,所以在每一樓層內部垂直剖面上的材料,不允許形成封閉空間,必須留下
5公分
以上的距離作為出入通道(
詳細圖示
)。若模型內部垂直剖面上的材料,與模型外牆面的夾角小於15度,則將被視為模型外牆的斜撐。
在一樓(木板底座)的柱外圍所包絡的面積之外,除了固定木板底座所用的螺絲等固定用具外,不允許安置任何材料。
圖A :典型的四樓層結構模型,最上層為平面屋頂,地面層即為木板底座。
圖B :這座結構模型的每一個面,無論是樓層的底部或其下一樓層的頂部,在每一樓層的外圍皆有一半以上的空間沒有安置任何材料。
圖C :這是一座有著6個面的六角形結構模型,在每一樓層的外圍,只有3個面有安置材料。
材料工具
結構規則
載重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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