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竹大橋-修復重建情況 [震害情況][緊急搶修][修復重建][鄰近地震測站]
由於修復時間緊迫,公路總局經多次召開會議,確認修復重建原則如下:
1.利用原橋址銜接兩端原有道路。
2.舊橋未明顯破壞部分盡量保存,以節省經費。
3.改建之橋梁需提高耐震能力。
4.復建設計以「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」之地震一甲區(對應之地表水平加速度0.33g)為基準,進行設計。
5.為有效降低上部結構靜載重,減少地震之慣性力,上部結構採用鋼結構。
6.為縮短工期,採用鋼浪鈑橋面系統。
7.採用多跨連續橋梁結構。
8.採用國外具有橋梁施工實績之隔減震支承。
9.採用韌性設計,增加橋梁非彈性變形能力。
10.採用多重具耐衝擊性之防落橋裝置
依據重建修復準則,新橋依據民國84年1月公佈之「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」而設計,地震一甲區(對應之地表水平加速度為0.33g),為減少地震時之慣性力,該橋上部結構採用鋼橋,橋面採用鋼浪鈑配合混凝土橋柱系統,橋梁修復長度232.5公尺,淨寬18公尺。於原橋址辦理修復,A1至P19尚完整,P20至P27打除重建,上部結構採五跨連續I形合成鋼梁結構,框架式橋墩四座(如圖1所示),懸臂式橋台一座,原有P17橋墩柱補強,帽梁加寬(照片如名竹1~8所示),使用高阻尼橡膠隔減震支承(High Damping Rubber Bearing)(照片名竹9)及防落橋裝置(照片名竹10~11)。重建工程總經費為一億二仟九十萬,於89年3月30日開工,並於89年12月5日完工(照片名竹12~13)。
圖1 名竹大橋新建橋墩斷面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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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1 重建施工-施作墩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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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2 重建施工-施作橋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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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3 重建施工-吊裝墩柱防撞鋼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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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4 重建施工-P17墩柱植筋補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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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5 重建施工-全套管基樁鋼筋搭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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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6 重建施工-引道施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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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7 重建施工-基樁施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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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8 重建施工-帽梁混凝土澆築 |
名竹9 重建名竹大橋之高阻尼橡膠隔震支承 |
名竹10 重建名竹大橋之橫向止震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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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11 重建名竹大橋之橋台防落橋拉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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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12 重建施工-完工通車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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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竹13 重建施工-完工通車2 |